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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高年级管理工作制度
作者:ggwsx 14-06-13 19:43:07 点击:

第一节 公共卫生学院毕业生就业与升学工作措施

(1)学院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全面分析我院毕业生就业状况和面临的就业形势,深入总结近年来就业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挖掘和提炼公共卫生学院毕业生的内涵,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全面部署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任务。
   (2)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将职业生涯教育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形成“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机制。通过课程教学、专家讲座、职业咨询、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增强学生的职业规划能力和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发展能力。
   (3)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规范就业管理工作,增强就业工作实效。完善面向学生的就业服务体系,做好弱势群体学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和对用人单位的服务;提高就业工作效率,降低违约率,加强生源统计的管理,控制灵活就业率,完善考核体系,加强就业工作规范化建设。
   (4)实施“卓越就业团队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辅导员和就业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的专业培训,加强校企间的交流活动,提高就业工作能力;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教材的编撰工作,提高就业工作队伍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5)开展毕业生实习计划。利用现有的毕业实习基地,对于毕业生和毕业为落实工作单位的,课后加见习活动,以此增加工作经验,促进就业。

(6)开展船业帮扶计划。对于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接受专业的老师的指导,逐步实现创业。

   (7)积极鼓励升学。开展考研深造的培训指导。

第二节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目的是提升本科生的人才培养定位和培养重心,将本科生培养方式向研究生培养方式靠拢。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学生早日参加科研活动,促使学生找准学习和科研方向。通过导师的指导及示范,寓学于研,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及专业兴趣,为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接触高水平的科研领域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节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实施办法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际锻炼。是综合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我院必须重视和抓好指导工作的全过程,使学生按要求顺利完成论文任务。

根据泸州医学院学校具体要求,我院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及答辩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一、 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组长:

成员:  

二、成立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指导小组成员: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及指导内容

(一)时间安排

1.动员布置        1月   

2.确定论文提纲    3月

3.交论文初稿      4月30日前通过

4.定稿            5月25日前通过

5.初评            5月30日 

6.答辩            6月初    (初定)

(二)论文各阶段指导内容

1.开题阶段

指导、通过选题内容、文章提纲的适合性。(要了解写作背景和动机)

2.初评阶段

(1)审查、指导文章论点的正确性,论据的充分性。(要了解参考文献原文)

(2)审查、指导文章结构段落的合理性,内容重点的突出性。

(3)审查、纠正文章各级标题、语句等文字方面的误差性。

3.终审阶段

(1)检查文章附录内容(摘要、目录、参考文献、终稿),全套论文资料的排版格式及打印。

(2)填写指导过程记录,评价论文,给出初评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每个同学如期按要求完成论文写作与答辩,特对写作过程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动员会上,每人领取“毕业论文要求与安排”“毕业作业告知确认书”。会后,“确认书”经本人确认签名后交指导老师,方进入指导工作。

2.选题确定后,必须写出论文提纲,并面交指导老师进行陈述,经指导老师对选题和内容审阅同意后,方可进入写作。

3.每位学生论文指导5-6次。每次老师指导后,保留老师指导记录,根据老师安排进度预约下次指导时间,下次指导时,应携带前次指导原稿。

4.论文完成后,撰写论文写作终稿,填写指导记录表,严格按省校对字体、标点、格式、装订等的要求整理装订好论文。

5.严格论文规定的进度时间,未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延误写作进度和随意中途退出,影响论文成绩和答辩,由本人负责。此项工作由教务科监督执行。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一、时间安排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答辩分组及答辩顺序

由各系拟定各答辩小组成员及学生答辩顺序,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通过。

三、答辩前准备工作

答辩前论文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材料目录、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否则不允许参加第一次答辩:

四、答辩要求

(一)论文简介、毕业论文带至答辩现场,并把论文简介分发给每位答辩小组成员,如有成果的,亦可现场展示。

(二)毕业生制作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和观点的多媒体文件,论文陈述时间10分钟,提问应答时间10分钟。

(三)答辩小组成员应始终参加答辩,有事需向组长请假。

五、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以下四个环节评定:

(1)开题答辩评分:成绩以平均分计算,第一次通过者以实际得分的100%计,第二次通过者以80%计,第三次通过者以60%计,三次仍不能通过者,开题答辩评分以0分计,并由院答辩委员会审定其参加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2)指导教师评分:按学校有关规定,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平时表现及其论文质量进行评定,必须在学生参加答辩前提交。

(3)评阅教师评分:按学校有关规定,由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定,且必须在学生参加答辩前提交。

(4)论文答辩评分:由答辩小组评定,以平均分计,指导教师采取回避原则。论文答辩评分低于60分者,必须参加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第二次答辩,参加第二次答辩者(含直接参加第二次答辩者),成绩以平均分的80%计,二次答辩不通过及不参加第二次答辩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以上四个环节评分均实行百分制。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由以上四个环节评分加权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开题答辩评分×20%+指导教师评分×20%+评阅教师评分×10%+论文答辩评分×50%

(三)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计算出来后,按以下五个等级记录:100-90评为“优”、89-80为“良”、79-70为“中”、69-60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四)教师在评分时,可根据各环节的各项评分标准和专业特点,给出各项目分数,但该分数不得超过该项目的最高分,否则视为无效。

(五)论文答辩完毕三天内,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由答辩小组组长汇报各小组答辩情况。

六、注意事项

(一)在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后,答辩成绩、二次答辩学生名单、答辩安排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公布。

(二)按学校有关规定将所有毕业论文材料装订。     

第四节 公共卫生学院实习基地建设及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教学工作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其目的是通过各类教学实习活动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运用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实习要有良好的教学实习基地作保障,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质量。为了加强和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我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习基地建设应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充分体现规范性、实效性。要广泛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开辟实习基地建设新途径,每个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对稳定、功能齐全的若干个实习基地。我院将不断加强对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的宏观指导与协调工作,培育综合性及优秀实践基地,进一步推动我院实践教学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实习基地基本条件

1、学院与实习基地之间有合作的共同意愿,互惠互利,义务分担,在生产、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按照教学实习大纲的要求,能完成专业实习的教学任务。 

3、能够配备管理人员及有一支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兼职教师队伍。 

4、有实习生基本的学习、食宿条件,交通较为便利。 

5、有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和良好的卫生条件。 

6、根据专业特点,接受实习生要达到一定的数量。

三、实习基地建立途径

教学实习基地将根据我院所设专业的特点和实践教学需求及学生规模等因素,认真做好教学实习基地的总体规划和发展布局。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一个长期、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网络。对新建专业应提前做好实习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1、通过学院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2、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地与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相关政策

1、学院在人才培养、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方面对实习基地给予政策倾斜,优先考虑。

2、学院优先向实习基地推荐优秀毕业生。

3、学院向实习基地支付适当的管理费。

4、实习基地可使用“泸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实习基地”的名称。

5、学院与实习基地应本着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经常进行学术交流,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6、实习基地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可向学院提出兼职评聘申请,填报相关表格,经学院审批后颁发聘书。

7、学院与实习单位应经常沟通,及时将有关教学文件及要求提供给实习基地,实习基地亦应及时反馈学生的实践活动及学习情况。

五、实习基地协议签订

1、在符合建立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由我院填写《泸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实习基地情况登记表》及学院统一制订的《泸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经教学管理部审核并报分管教学工作院长审批,加盖学校、学院公章及实习基地单位公章,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由教学管理部、实习基地和我院各执一份。

2、协议到期的实习基地,根据双方意向和合作成效,可续签或终止协议。

3、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后,举行不同形式的 “泸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实习基地”挂牌仪式,标牌由教学管理部统一制作。

六、实习基地评估与建设

1、建立实习基地评估制度,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在我院及实习基地提出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给予等级评定,成绩优良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2、实施校级重点实习基地建设立项资助办法,重点培育综合性实习基地。

3、学校或我院每学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实习教学工作研讨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七、实习生管理办法

1. 每位实习生必须填写《实习生申请表》,完成实习意向调查工作,并由家长签字。 

2. 学校根据实习生实习意向,由实习就业处推荐安排实习单位;由学生自主安排实习的凭实习单位接受函报实习指导班主任和实训处备案。 

3. 实习生去实习单位报导后,及时填好《实习岗位安排信息表》交实习指导班主任登记备案;没有《实习岗位安排信息表》的,以不参加实习论处,实习成绩以不及格处,不予毕业。 

4.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事、因病必须按实习单位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报班主任同意,对无故不请假的,将作旷课处理,严重违反规定的,屡教不改者,实习成绩以不合格论处,不予毕业。 

5. 在实习期间由于实习单位的原因或工作环境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实习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对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同意中途擅自终止实习的,学校不再重新安排实习单位。

6.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每个月至少二次以上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形式多样,可以是电话、QQ、e-mail等形式,每学期交一份实习小结。 

7.实习生的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生的书面作业进行综合评定。 

8. 不按时上交或不上交各项实习材料者,每一次降低一级实习成绩,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作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 

9. 实习期间,要注意安全,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相关规定,确保人身安全。 

10.实习生仍为我校学生,应按国家规定在实习前一次性交纳剩余学期学费及相关费用。 

11.在实习期违反纪律的同学,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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